据人民日报消息:2007年9月15日,河北省成安县委、县政府印发“成发【2007】1B号文件”,规定“在玉米秸秆还田示范区内,因零星地、插花地等原因,不便农机统一作业,确需放倒、撂倒玉米秸秆的农户,需持有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统一印制的‘秸秆放倒证’,并做到当天故倒,
抛丸机当天清运。否则,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9月己4日,漳河店镇朱庄张振岭像往年一样收割自家的己亩玉米.但由于没有办证,遭到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制止和训斥,双方为此还发生了冲突,当地派出所介入,以“双方没有受伤”为由末作处理。张振岭的女儿到镇里说理,镇干部说,没有放倒证故倒玉米秸秆,按“上面规定”要进行处罚。农民是站着掰玉米还是割倒秸秆掰玉米.难道政府还要管?河北成安县法制办对“成发【2007】1B号文件”逐字逐句进行审定,后宣布废止。沸沸扬扬的“秸秆放倒证事件”告一段落。
毋庸置疑,成安县要求办所谓“秸秆放倒证”初衷是好的(河北省一农民),“禁止焚烧保护环境推广现代农业实行秸秆还田、统计确定种粮补贴”(成安县一干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意见的精神。然而不考虑合法性和现实情况,不顾及百姓意愿,出台不具可行性的文件并强制执行,结果事与愿违。
吊钩抛丸机它不仅仅是在行为上构成了违法行政(一法律工作者)伤害了农民的感情和利益,更重要的是产生了不和谐的因素,多多少少影响了当地新农市寸建设的进程。河北省。秸秆故例证事件”值得让人深思。
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必须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在农村工作实践中要求政府一切从广大农民的愿望和实际出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激发农民群众的生产发展活力,要鼓励、引导、扶持,不能包办代替,更不可违背农民意愿甚至违法行政搞强制命令。
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原则。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培养新型农民的任务是很紧迫:农业基础设施和经营方式落后,决定了发展现代农业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推广农业科技不能止步不前,更不能为了政绩急偏冒进,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满腔热情,积极推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必须要培训农民,提高农民素质。亿万农民是学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村政策的最终受益者;干部是教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是农村政策和科技的传播者,提高农民素质的前提是必须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和修养。农村干都的素
济南网站优化质状况,对农村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起着关键作用,在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方面产生巨大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民具备“有文化、懂科技、会管理”的素质,农村干部首先必须具备。干部要提高政治素质和修养,学好用好党的农村政策,融会贯通传播给农民;要提高法律素质和修养,农村工作中不仅要讲民主更要讲法制:要提高道德思想文化素质和修养,和农民处感情交朋友,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要提高科技经营管理素质和修养,科技知识与日俱新,经营管理能力与时俱进。
如果成安县出台“秸秆放倒证”文件之前.先广泛征求一下农民的意见,有关部门再仔细科学论证一番,或许结果是另一个样。可是成安县没有如此做,大概是太费事,影响工作效率吧;或者根市就没把它当作是否合法、是否符台斛学发展观、是否尊重农民意愿的事情来考虑。“秸秆故倒证”很明显背离了以人为市的核心要求,违反了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反映了干部自身整体素质的不高,行不通是必然的。并不是农民不讲理,也不是农民的觉悟和素质不高,关键是文件的可行性、执行的科学性值得怀疑。还好,最终成安县法制办废止了“秸秆故例证”文件。
“秸秆故例证”事件不大,但其中的道理却,不小,它考量的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工作态度和行政管理水平。农村工作任重道远.如何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好用活,把“三农”的方针政策融入到实际工作当中,争取农民群众的积极配合,是解决农村问题和困难的关键。只要基层干部心中有群众,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不仅“敢学、敢想、敢干、敢闯”,而且“会学、会想、会干、会闯”,农村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是不难解决的。
倘若如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宏伟目标指日可待。
农作物秸秆其实也是一种很好的资源,如果可以其中回收经
秸秆粉碎机粉碎然后再经过
秸秆压块机、
秸秆颗粒机、饲料颗粒机压制成生物质燃料饲料供燃烧和牲畜食用不是也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么,而且,如果拿到外面销售老百姓也可以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