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资源是我国农业生产中数量较大的农业副产物之一,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有机资源“。安徽省是农业大省,主要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薯类、油料作物、棉花等农作物,这些农作物在收获后产生大量秸秆。安徽主要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约3 535万L/年,但各类秸秆处理利用仅为1 875万t/年,占资源量的53qe,其中还田利用占28. 2%,其余秸秆多废弃、焚烧口1。秸秆焚烧一方面是对生物质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会产生严重的环境和社会问题。秸秆作为一种生物质资源,可用作还田肥料、饲料、燃料、培养料等使用,其中秸秆还田作肥料的作用突出。近年来,安徽各地秸秆禁烧政策难以执行、秸秆还田覆盖范围不够充分,因此探讨安徽省农村秸秆焚烧和秸秆还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减少秸秆焚烧、加快秸秆资源的利用、促进安徽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农作物秸秆其实也是一种很好的资源,如果可以其中回收经
秸秆粉碎机粉碎然后再经过
秸秆压块机、
秸秆颗粒机、饲料颗粒机压制成生物质燃料饲料供燃烧和牲畜食用不是也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么,而且,如果拿到外面销售老百姓也可以增加收入。
1、秸秆焚烧的危害
1.1污染大气
在夏收、秋收季节,由于秸秆焚烧,很多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秸秆焚烧一方面污染农村大气环境,另一方面污染大气环境。根据监测,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可吸人颗粒物被人吸人后,累积在呼吸系统中,引发许多疾病。粒径较大的颗粒物可侵害呼吸系统,诱发哮喘病。细颗粒物可能引发心脏病、肺病、呼吸道疾病,降低肺功能等。因此,对于老人、儿童和已患心肺病者等敏感人群,危害巨大。
1.2妨碍交通
秸秆焚烧产生大量可吸入颗粒物,不仅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而且焚烧后出现的大雾天气严重妨碍交通,特别是妨碍机场飞机的起降和高速公路上汽车的行驶。近年来秸秆焚烧对安徽省各地交通都产生过影响,造成了较大的负面效应。如2004年由于焚烧秸秆,安徽省会合肥被浓烟紧锁,合肥骆岗机场停运十几个小时,进港航班被迫改飞南京。
1.3引发火灾
秸秆焚烧过程中,若出现风向变化,火势蔓延,可能引发火灾。每年由于焚烧秸秆引发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例子数不胜数,极大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4危害农田生态系统主要表现在:①导致土壤肥力下降。根据测定,每焚烧一次秸秆往往使土壤有机质下降0.2% ~0.3%。②导致土壤水分蒸发,破坏耕地墒情。③烧死大量的土壤微生物,致使农田板结化。④烧死土壤表层的部分土壤动物,从而导致土壤性能退化。⑤可能使某些病虫害加重。根据研究,麦秸焚烧后,毛毛虫、黑粉病等病虫害的发生率高于秸秆还田。
2、秸秆还田的优点
秸秆还田的技术途径有机械化粉碎直接还田、堆沤还田和覆盖还田等3种方式。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主要是通过机械将秸秆粉碎后抛撒覆盖在地表,然后利用复式播种机直接播种,或再利用机械将粉碎后的碎秸秆和割茬一起深翻埋到土壤中去的一项综合机械化技术,机械化粉碎还田主要通过联合收割机作业实施。堆沤还田要把农作物秸秆堆成垛,添加适量的家畜粪尿或污泥等,封堆自然发酵,制成有机肥。秸秆覆盖还田主要是直接将秸秆铺在下茬作物行间。
秸秆还田利用提供养分,改良土壤,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具体如下。
2.1养分效应
土壤有机质、N、P、K是土壤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秸秆还田可以提高土壤有机质的含量和质量,活化土壤N、P、K养分,提高土壤肥力。根据研究,还田1000kg秸秆就可增加有机质150 kg,还田鲜玉米秸秆18175t/(hm
2·年),则相当于60 t土杂肥的有机质含量,含N,P,K则相当于碳铵281125 kg、过磷酸钙150 kg和硫酸钾104~175 kg,并且还可补充其他各种营养元素。
2.2改良土壤效应
秸秆还田促进了团粒结构的形成,使土壤的孔隙增加,容重下降。土壤团粒结构是多次团聚的产物,秸秆还田通过促进微团聚体的形成,进而促进团粒结构的形成。随着土壤团粒组成的改善,土壤孔隙增加,容重下降。同时,土壤三相比也相应改善,气相、液相增加,固相减少,通透性改善,这能够促进养分循环,有利于根系生长。
另外,秸秆还田可改善土壤环境条件,有利于土壤微生物繁殖,增强微生物活性强度,对提高矿质元素的有效性,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有显著作用。
2.3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效应
主要表现在:①有效调节土壤水分,在干旱期减少水分蒸发,在涝期减缓雨水侵蚀。②减少阳光对土壤直射,调节土地与地表的温热交换。③抑制杂草生长。④通过根茬粉碎疏松和搅动表土,破坏地下害虫的生存环境,减轻虫害。
3、秸秆禁烧和还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秸秆焚烧产生较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秸秆还田优点显著,可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是发展生态农业、环保农业的需要。但目前安徽省秸秆焚烧屡禁不止,还田利用量仅占秸秆资源总量的28. 2qc,表明在禁烧和还田实施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3.1农民缺乏环保意识、效益观念和法律意识这是造成秸秆焚烧的首要原因。
3.1.1缺乏环保意识。长期以来,农民缺乏环保意识,对秸秆焚烧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农村空气质量好,秸秆焚烧对环境影响不大。
3.1.2缺乏效益观念。农民缺乏效益观念,过分依靠施用化肥肥田,认为秸秆还田费时费力、得不偿失,而未认识到秸秆还田所能产生的效益。
3.1.3缺乏法律意识。国家和地方出台了各项法律法规禁止秸秆焚烧,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 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该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违规焚烧秸秆的,由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烧,并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员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如《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加强研究和开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多种形式的秸秆综合利用成果。不得露天焚烧或向水体弃置农作物秸秆”。但一方面农民认为土地是承包的,如何利用土地是自己的事,未能认识到秸秆焚烧是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农村幅员辽阔,秸秆禁烧的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间接导致了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
3.2经济原因这是导致秸秆禁烧和还田实施的最直接的原因。
3.2.1环境经济学分析。以环境经济学理论看来,农民个体在焚烧秸秆使用作为公共物品的大气环境时,只是令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社会收益相等,而边际社会成本高于边际私人成本,两者不一致导致社会剩余的损失,从而产生低效的结果。
3.2.2传统的秸秆使用方式价值降低,还田成本相对较高。根据2006年《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目前农村住户炊事使用能源主要为煤的155. 03万户,占13.0%,主要为煤气或天然气的73.55万户,占6.2%,而且随着安徽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商品能源的使用比例会越来越高,因此秸秆作为燃料使用的价值会逐步降低。安徽省仅24. 2%的村有沼气池,秸秆生成沼气供能在安徽并不普及。同时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秸秆还田的人力成本增加。据统计,全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为2 448.48万人,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1 119.07万人,外出从业劳动力约占全省劳动力资源总量的45. 70%,再加上秸秆还田机器使用率不高,因此秸秆还田使用存在劳动力匾乏带来的劳动力成本上升问题。所以秸秆还田虽然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较好,但对农民而言,其直接经济效益不显著,秸秆还田对农民没有很强的吸引力,而焚烧秸秆可以节省处理成本,不少农民为抢农时、抢播种、图省事对秸秆处置选择焚烧处理。
3.3秸秆还田农机推广困难秸秆还田方式多样,其中机械还田,既可以省去大量人力,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因此机械化粉碎直接还田应是安徽省近期秸秆还田利用的主要方式。但是目前安徽省秸秆粉碎还田机械推广困难,影响了还田实施。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3.3.1缺乏足够的还田机械和配套农机。根据《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安徽省秸秆粉碎还田机和秸秆捡拾打捆机不足10 000台,全省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为90 225台,其中70qo为50马力拖拉机,而与机械化秸秆收集联合作业配套的拖拉机需要60马力以上。可见,还田机械和配套农机的不足影响了安徽省秸秆还田的实施。
3.3.2秸秆还田机械研发力量不足。安徽省是农业大省,农作物品种繁多、种植方式多样,因而安徽省需要的秸秆还田机械也具有多样性。但是目前安徽省具有的研发力量不足,产品适用性不广、科技含量不高、作业效率低,创新不足。
3.3.3土地规模经营发展不足,影响秸秆还田机械的推广。目前安徽省土地分散经营,户均耕地有限,土地流转未能切实有效推行。而分散经营不具备规模效应,秸秆还田机械的使用成本高,因此导致秸秆还田大规模作业不能有效推广。
3.3.4影响农业耕作。秸秆粉碎后埋入田间,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腐烂肥田,直接影响人力耕作和小型农机的使用,特别在安徽北部干旱地区,影响更大。
3.3.5资金投入不足。秸秆还田机械化技术推广缺乏必要的资金扶持,严重影响该项技术的推广普及。
4、解决措施
综上所述,为了解决秸秆焚烧问题、保证秸秆还田技术的实施,促进安徽省农业可持续发展,可以采取以下综合性措施:
4.1加强宣传,提高农民意识通过宣传,转变农民思想观念,纠正长期单纯依赖化肥的思想,帮助他们树立环保意识,改变落后习惯,建立法律意识。在每年“三夏”、“三秋”时节,提前进行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单等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内容着眼于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还田的方式、途径、优点以及违法焚烧秸秆的反面典型等。
4.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各部门协调配合力度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应当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实行县(区)、乡镇(街道办)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各级农业、农机、发改委、财政、公安、环保、新闻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
针对秸秆焚烧现象,环保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禁烧区焚烧秸秆的,由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烧,并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后果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农业部门要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搞好示范。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还田机械开发、示范、推广工作。发改、财政部门要引导项目投资向秸秆还田倾斜,通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秸秆还田的推广。公安部门要配合好环保部门进行秸秆焚烧的执法工作,坚决杜绝秸秆焚烧行为。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先进典型的宣传,同时发挥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严重地区和个人予以曝光。
4.3完善资金保障措施秸秆还田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根据环境经济学理论,要取得最大社会剩余,私人边际成本应当与社会边际成本相等。在秸秆还田利用过程中,社会边际成本高于私人边际成本,因此对秸秆还田利用政府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同时积极引导,积极探索市场化经营,逐步建立健全国家、集体、农户和社会各界相结合的多渠道农业投资体系。对公益性、示范性项目,政府要增加财政投入,推进秸秆还田肥田项目的实施,通过项目带动,培植典型,搞好示范;对盈利性项目,要引导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参与,在税收等政策上给予优惠。
政府应当加大资金扶持,对农户购买秸秆还田机械以及相关农机发放小额贷款,加大补贴,以推广秸秆还田机械的使用。应当补贴秸秆覆盖、堆沤还田,奖励农民利用秸秆和牲畜粪便堆制高温堆肥。
4.4完善技术保障措施各级政府应当组织科技人员,通过典型示范,大力推广机械秸秆还田、人工覆盖、秸秆堆沤还田多种技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培训,帮助农民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把政府行为目标和农民利益结合起来,依靠科技进步,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充分调动农民进行秸秆还田的积极性。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秸秆还田示范,为培训、引导农民利用秸秆提供示范现场。通过技术示范,以点带面,推动秸秆还田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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