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颗粒燃料饲料配方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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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作物秸秆“焚烧”与“禁烧”的经济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3-11-01 09:56    来源:未知

    农作物秸秆是指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稻秸、麦秸、玉米秸、油菜秸、棉秸、豆秸及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农村商品化的发展,随着秸秆替代物替代秸秆使用增多,历史上原先作为农业主要用途的饲料、绿肥、燃料的农作物秸秆资源的利用正日趋减少,逐渐退出农民家庭生产和生活用途之地。但是,退出后的农作物秸秆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农业大省安徽省2008年农作物种植面积660多万hm2,产生秸秆达4000多万t,而有效利用率仅为50%,其余均被露天焚烧。经济发达的城市与县城城郊结合部、交通发达区域等地周边农村,农村商品化相对发达,非农业兼业化程度相对较高,农民家庭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秸秆替代物替代秸秆使用更加普遍。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年产各类农作物秸秆资源大约有5.7亿t,相当于北方草原打草量的50多倍,但其中90%的农作物秸秆没被农户利用而被废弃焚烧掉。在田间地头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已不仅仅是农民自身利用秸秆资源的经济问题,它已发展成为影响环境、社会的问题。
    农作物秸秆其实也是一种很好的资源,如果可以其中回收经秸秆粉碎机粉碎然后再经过秸秆压块机秸秆颗粒机、饲料颗粒机压制成生物质燃料饲料供燃烧和牲畜食用不是也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么,而且,如果拿到外面销售老百姓也可以增加收入。
    从经济角度来看,焚烧农作物秸秆是一种资源价值的浪费。我国是人均资源匮乏的国家,节约资源是每个国民的责任,珍惜资源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把农作物秸秆作为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效率,对我国经济建设意义重大。从生态角度来看,焚烧农作物秸秆既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又在农业上造成土地肥力的流失,从社会层面上看,在田间地头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不仅污染自然环境,更为严重的是焚烧秸秆过程中烟雾弥漫对周边区域交通安全造成负面影响,产生社会危害。
1、对农作物秸秆“焚烧”与“禁烧”的经济学分析
    市场经济要求高效率地利用资源。受市场机制作用的农民将以“经济人”的理性行为来对资源进行选择利用,从比较利益大小中选择效率高、获利性更大的活动来利用资源。因此,在农作物收获、抢收抢种农忙时节,利用现有农业技术对农产品收获之后丢弃大田的农作物秸秆采取单纯返田肥地的利用方式工序繁多,费工费时,成本高昂;加之还田肥地的秸秆难以短期内腐殖化,影响后茬作物生长,这些都极大地制约着秸秆的还田利用。另外,在农村商品化的驱动下,随着非农业兼业化的发展,农民从事大量的非农业活动所带来的收益,致使农民对农作物秸秆在其他方面利用还没有带来更多更大经济效益之前,是不会去储运农作物秸秆另作他用的。经济人的理性决定农民为不误农时,不影响后茬作物栽种,放弃对农作物秸秆作为资源再次利用,并把经济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用焚烧的方法来摆脱大田收割、储运、堆积农作物秸秆造成负担的困境。这可从多年来某些农村地域的农民即使在政府实施秸秆“禁烧”制度的约束之下,仍用各种方式焚烧秸秆的现象继续存在得到印证。
    为遏制焚烧秸秆造成对周边地域空气环境污染和所引起的交通安全社会隐患,政府发布划定禁烧区、在禁烧区实施禁烧秸秆的“禁令”,就是要在禁烧区通过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方式,以此改变农民焚烧秸秆的行为。但作为一种行政性、强制性的制度安排用来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当只有制度接受者自觉遵守这一制度安排,才能实现它应有的社会意义。且政府实施制度安排应是从代表整个社会公众利益出发,对社会福利应是增进的,对制度接受者来说也理应如此。可现实是,在政府实施禁烧秸秆“禁令”的制度安排下,制度接受者却是以市场经济下的“经济人”面貌出现的农民,他们首先要在社会公众利益与私人经济利益中权衡利益得失。作为“经济人”的个体农民受经济理性支配,在没有私人经济利益得到保障增进之前一般是不会优先考虑社会公众利益的。所以,这里就必然存在社会公众利益与私人经济利益两者的“利益冲突”。作为“经济人”的个体农民对农作物秸秆如何利用、或焚烧的取舍完全由成本一收益核算决定,以私人成本最小化或根据收益最大化原则来调整自身经济行为H1。在两者“利益冲突”中,农民就会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菲合作性博弈。何况禁烧秸秆制度安排实施空间和实施对象是面积广阔的农村地域,分散居住的农户,这对政府监督禁烧秸秆制度执行困难甚大,农民也就利用这种客观上存在的时间和空间不易监控的困难扩大对策空间,想方设法来逃避禁烧秸秆制度的约束。作为政府的一方,在禁烧秸秆期间,为监督禁烧秸秆制度贯彻执行,一些地区政府甚至不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派出大量村、镇、区、乡的于部到农村大田蹲点,日夜看守、设防,投入巨大的行政成本。由此可见,若有制度绩效的话,也只是投入巨大监督成本来“高压”的结果,用单个农民利益最小化换取制度绩效并不能达到秸秆禁烧制度实施的长效机制。若没有更好更有利于保护、增进农民利益的办法利用农作物秸秆,那么,在作物秸秆“焚烧”与“禁烧”博弈中,农民为不失去获取非农业利益,为了不误农时,焚烧农作物秸秆仍然是最优选择。这时,农民焚烧农作物秸秆对他来说损失最小,就会用各种躲避政府对秸秆禁烧监控方式继续焚烧秸秆而产生制度失灵。因此,一项制度实施不能使制度接受者得到利益上增进,就难以产生制度绩效。只有制度实施带来制度接受者的利益增进,才可诱发产生内在调节制度接受者行为的机制。这样,农民焚烧作物秸秆的行为才可能发生改变,成为合作性博弈。
2、化解农作物秸秆“焚烧”与“禁烧”问题的对策
    从农作物“焚烧”与“禁烧”博弈分析可见,单纯以“堵”的方式并不能杜绝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焚烧农作物秸秆本身是个经济问题,经济的问题必须要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来解决。所以,从农作物秸秆作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出路上进行创新,促进秸秆利用价值增值则是当前农作物秸秆被“焚烧”与“禁烧”博弈的关键解。对如何有效推动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创新,促进秸秆利用价值增值,并形成—个长效机制,笔者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2.1从经济政策上激励和诱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制度是规范人们的行为规则。要用经济政策调动制度接受者遵守制度的积极性,政策应能极大体现制度接受者因遵守制度能从中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因此,政策的制订与实施必须要有经济激励创新。合肥市政府在近些年的秸秆“禁烧”新政上的经验就值得借鉴,他们对秸秆“禁烧”制度实施配以政策上的经济激励,扶持中介组织和秸秆收购。如按购买收割打包秸秆机械设备款的30%补贴扶持中介组织;按每吨20-元补贴中介组织收购禁烧区内的秸秆,并为秸秆运输开辟绿色通道‘副。在一些乡镇政府还通过“民生工程”无偿投入财政资金带动民间投资,修建“沼气工程”,秸秆人池转化为清洁民用能源,为农民节约大量的燃料费用,利民利国新政激励促进当地秸秆“禁烧”制度实施产生较好的制度绩效。这样的新政实践给出的启示是,从服务于农、利民利国出发,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制订实施有效的政策激励和诱导机制,培育和壮大与此相关的市场主体,以经济利益来诱导和促进企业、农民围绕农作物秸秆资源展开一系列的经济活动,并钡提升以堆散在田间地头的秸秆为原料到转化成经济产品等一系列中间环节服务运转能力人手,打通秸秆综合开发利用通道,这样从经济上诱导与激励来实施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政策创新,才能从为化解作物秸秆“焚烧”与“禁烧”的问题中探索出新路。
    2.2从技术创新上提供支撑,提高秸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程度技术是连接资源与经济价值的一座有效桥梁。所以,通过技术创新支撑才能提升秸秆资源利用经济价值。从目前秸秆开发利用技术创新实践看,就人们所熟知的农作物秸秆堆腐还田,经氨化发酵的秸秆可发酵出优质的饲料和优质的有机肥料,除用作食用菌栽培原料外,秸秆还是在能源、工业开发上用途非常广、需求量相当大、经济产品价值增值高的资源。有关资料显示,每2t秸秆的热值就相当于It煤,用生物质炼油技术能使“2t秸秆可产1t生物油”。实现的前提要通过自主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将秸秆巨大的潜在经济效益挖掘出来。当前,从利用秸秆气化技术为农户提供价廉的清洁燃气,到安徽丰原集团用秸秆生产出燃料乙醇,安徽宿洲秸秆发电厂用秸秆发电,安徽康拜公司规模化利用秸秆制作家具和板材,安徽国风木塑科技公司利用秸秆制成优良的木塑环保材料等大量实践看,肥料化、能源化、工业产品化的方式可经济有效地将秸秆资源化利用,起到“变废为宝”和节能减排的双重功效。从工农业各个领域全面展开以技术创新来支撑提高作物秸秆资源用途,推动秸秆资源转化成经济产品,提高秸秆资源利用经济价值,从而使农民手中的秸秆资源利用在技术创新支撑推动下有了广泛的出路。农民从秸秆资源被进一步扩大升值空间中得到相应的经济实惠,就会主动地从焚烧秸秆行为转变为一种资源增值经济行为。所以,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要靠技术创新支撑。由技术创新支撑来推动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再生利用,这在农作物秸秆“焚烧”与“禁烧”博弈解中应是上策。
     2.3从组织化机制上创新,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化解秸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中的困难组织化机制上创新既有促进把创新技术从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对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又有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上创新,搞活经济的作用。目前,要实现秸秆“废弃焚烧”到“资源利用增值”这一转化过程,需要提升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组织化机制。农村农忙时节、农作物收割后秸秆大量散堆在田间地头,无力集中捆扎、堆放,收购、储运也没有中介服务介入,加之秸秆市场需求信息闭塞等,所以,建设依托农村各种“协会”、“专业性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搭建起各种服务性市场中介组织,并将分散于农村单家独户的人力资源组建成各种服务互助合作性团队,连接起秸秆利用产业链的链条。这样,通过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形成农民广泛参与的服务组织化机制,建立中介服务通道,发挥中介服务功能,从中化解堆散在田间地头的“秸秆原料”收、运到进入企业“制造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促进秸秆资源在社会化服务中得到价值增值而使农民放弃焚烧秸秆并转化为“资源利用增值”行为。如安徽宿州市正是通过农民“经纪人”办起50多家秸秆回收点,将农民堆放在田间地头的秸秆回收,运送到秸秆发电厂,通过生物质能发电,让宿州每年约I50万t秸秆变废为宝。这种从打通中介服务通道组织化机制创新上化解秸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途径中的回收与储运难题的办法即是这条对策的很好例证。
    2.4发挥循环经济的作用,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程度循环经济则是非常好的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机制,它可以发挥“生物链”的作用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再生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像安徽临泉县黄牛协会创建的“秸秆、酒糟一牛一粪一菌一沼一肥”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和韦寨养鹅协会构建的“秸秆、啤酒糟一鹅—粪一猪一沼一粮”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中,秸秆从用作牲畜的饲料,到转化食用菌的原料,再沤制沼气,为农户生活供能、最终将秸秆进一步转化成优质有机肥料,把秸秆资源“吃干榨尽”,秸秆资源得以最经济、最有效的利用,转化成经济产品。同样,在工业循环经济模式中,如安徽涡阳新宇纸业公司利用麦秸造纸,再从纸浆挤出黑液,通过新工艺用黑液生产出优质复合肥料或生产出水泥减水剂,将麦秸“吃干榨尽”。可见,发展循环经济是把秸秆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提高秸秆利用效率,为农民增加秸秆资源利用经济价值的创新机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对培育农民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为促进农民对秸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外部成本内部化利用秸秆资源有着节能减耗增效的经济意义,对化解农作物秸秆“焚烧”与“禁烧”问题更有着减排环保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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